果然不出所料,第六天上午,一名捕头带着两名捕快,到了海角学府。
以公事公办的名义,要求学府协助调查,将牧良唤出询问一些情况,并进行必要的搜查。
根据皇朝律令,在读学生触犯条令,无论是什么罪责,事前或事后必须征求学府意见,无真凭实据不得严刑拷问。
这也是牧良为了避免身体受辱,急于进学府读书的原因之一。
有了这张虎皮遮挡,多少可以免受额外苦楚。
府衙捕房公开要人,肯定做了充足准备,给出的理由,主要有三点。
除了前面提到的时间吻合、体形吻合外,还有更麻烦的一点,便是经过打探,获悉了牧良身怀驱虎退豹的绝技,正好用来诠释偷盗者具备骗过4只高大獒犬的能力。
学府一名事务长出面,详细了解调查原因后,又单独询问了牧良一些问题,得到的自然是早已编织好的答案。
至于子书银月,捕头只是当着事务长的面,迂回地盘问了几个问题,做完笔录签字,就让其继续上课了。
事务长考虑到牧良与案情存在关联性比照,为了尽快了结这3个怀疑点,还学生一个清白,安慰了一番牧良,又警告对方几句后,不得不让签字领人。
绝技暴露,对牧良来说是把双刃剑。
既可以证明自己有能力获取较高的收益,供给两人的生活用度,又可以证明这种能力,用在4只高大獒犬身上,同样能够让它们俯首听命,任凭进入库房盗窃。
捕快将牧良带到关了4只獒犬的大铁笼面前,尽管收敛了全部气息,但无法抹掉的体征气味,依旧令獒犬表现出畏惧臣服的举动,这让捕头大喜过望。
事实上,牧良也明白自己的这个破绽,足以锒铛入狱了。
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,牧良是不可能坐以待毙的。
他再次搬出爷爷的话,辩称自己承继祖辈血脉,天生就具备令凶兽害怕的天敌气息,喷火表演只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法,否则决计不敢深入山林冒险。
面对小儿科的威吓,他面不改色地反复说明,不能因为自己具备这个能力,就要替天下所有的大盗背黑锅。
为了验证自己的说法,牧良提出可以到城外的山野,随便找几只角虎、独角狼之类的凶兽,来佐证自己的能力。
他最后强调,天下能够令獒犬失去警觉或陷入迷幻的药物,不知几何,单凭这一点就推定嫌疑人有罪,未免太过儿戏了。
捕头虽然不相信这一点,但对方言之凿凿,还有子书银月的笔录,也提到了这种能力。
如果无法动用刑讯逼供,又没有任何人证物证,光凭特殊能力,认定对方是盗窃犯,似乎牵强了一些,还真不好定案。
看似真相就要大白,马上可定罪的案情,经牧良这么一辩解,加上学生受皇律保护,顿时又陷入了迷雾之中。
府衙捕房,明显将他列入了重点嫌疑犯,不可能凭其一面之词,能够洗脱罪名。
接下来,肯定还要做各方面的论证。
首先,是指证对质。
一名小厮、两名歌伎,当面辨认。
小厮人都未见就被击晕,肯定是认不出的。
一名曾吩咐过牧良的歌伎,印象最深,身高体形似乎相差不大,可是易容过的相貌差异明显,只能摇头暂且否认。